文字方塊: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人事服務電子(e)報
97年09月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人事室編印

 

「人事服務電子報」(簡稱人事e 報),內容涵蓋、教職員喜訊、每月知新、法令宣導、人事動態、環保節能、生活知識、各類活動訊息等。各單位如有須同仁瞭解事項,都可透過本報轉知,本報為溝通之橋樑,每月透過電子郵件傳送全體同仁參考,如有任何訊息,歡迎來信提供及指教。(來信信箱:mmh@nfu.edu.tw)

壹、教職員喜訊

    本校教師升等通過人員名單,特此恭賀。

系所

姓名

升等職稱

教育部通知日期

升等生效日期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鄭桐華

副教授

970905

970801

貳、每月知新

一、    本校教師前往進修、研究人員,應於學期或進修、研究階段結束三個月內,填具進修研究補助申請表,憑成績單、研究成果及繳費收據申請補助,成績不及格科目或研究人員之研究成果經本校教評會評審不及格者,不予補助,請進修研究教師於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二、    本校同意補助進修費用之職技人員,應於學期結束後,憑期中(末)報告表、成績單及繳費收據正本申請補助,不及格科目之費用不予補助。若學分未單項列支者,按申請補助費用總額乘以「及格科目學分數佔全學期所修學分數比率」核予補助,請職技人員於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三、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97年9月4日臺科大秘字第0970102695號函以該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如擬推薦98年度服務於本校之該校傑出校友參加遴選,請於12月31日前填寫推薦表暨相關證明文件前送該校秘書室校友服務組受理。

德霖技術學院徵求校長候選人,請至該校網址http://www.dlit.edu.tw參閱或下載。

參、法規訂定或修正

一、   行政院為推動廉政革新,於97年6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09700870號函頒「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自97年8月1日生效。相關資訊請至下列網址查詢參考。http://www.moj.gov.tw/lp.asp?CtNode=23582&CtUnit=6587&BaseDSD=7&mp=001

二、   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48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本年8月6日以華總一義字第09700147411號令公布,本法第4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外國人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6個月內之短期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肆、人事法令宣導

一、考試、任(聘)免、敘薪、兼職:

(一)  有關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0條附表3藝術文憑認定原則之補充說明,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之1第1款之規定:助理教授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爰此,凡持專科以上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0條附表3之藝術文憑送審助理教授資格者(含舊制教師送審副教授),雖得以其創作或展演作品取代專門著作(學位論文)送審,惟作為大專教師仍應具備詮釋其作品之能力,故須針對其作品提出創作或展演報告,俾利審查。創作或展演報告之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一)創作或展演理念;(二)學理基礎;(三)內容形式;(四)方法技巧。

(二)  教育部97年8月11日台人(二)字第0970150676號函以: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http://ecpa.cpa.gov.tw/)應用系統業已建置「各級政府單位辦理性別事務專業人才名冊」供各機關學校於辦理性別平等相關業務時查詢運用。

二、考績考核、訓練進修、差勤管理、國民旅遊卡:

(一)   有關98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業奉行政院核定,98年全年總日數為365日,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日數為110日,其中併同週休二日或補假形成連續3日以上假期者,包括: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併同週休二日(1月24日至2月1日,星期六至次週星期日),計放假9日;端午節假期併同週休二日(5月28日至5月31日,星期四至星期日),計放假4日。(辦公日曆表可至 http://www.cpa.gov.tw/cpa2004/pfattend/EXWT8123P.html 查詢下載)

(二)    教育部97年8月25日台人(二)字第0970163034B號函,有關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依腸病毒停課相關規定停止上課,公立學校教師如需照顧子女之出勤處理,得繼續適用教育部97年6月26日台人(二)字第0970118611B號函規定。

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公保健保、文康活動:

(一)本校97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本學期改為線上申請,符合申請規定之同仁請依下列本校教職員工暨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系統操作說明程序辦理:(自本97學年第1學期開始實施)

1.子女教育補助系統登入網址:http://web.personel.nfu.edu.tw

2.登入帳號及密碼:

    帳號:員工編號

    密碼:教師為「成績上傳密碼

          職員為「校務系統密碼

3.宣告頁:

登入之後,會先進入一個宣告頁,請確實詳讀後按下「同意產生當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以進入申請資料填報畫面。

4.資料填報:

(1) 進入填報畫面,個人資料會由系統帶出,但人員類別、是否預借、支領退休金方式、服務單位、職稱等欄位,則請申請者務必選填。

(2) 子女資料填報:

A.第一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因無前期資料可供轉入,請確實詳填子女各項資料,並確認無誤後送出資料。

B.上一學期已申請過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則由系統轉入前期子女資料,但申請者仍須核對子女就讀學校名稱、修業年限、年級、教育程度、證明文件資料,並將各欄位確實選填,確認無誤後送出資料。

C.資料一經確認後,申請者將無法再進入系統修改,故請申請者務必詳實核對

5.申請表列印

資料填報無誤後,則進行申請表列印:

(1) 沒有申請預借補助者,則僅會列印出一張申請表,列印後於「申請人簽章」處簽章送回人事室。

(2) 申請預借補助者,會列印二張申請表,一張為預借申請表,申請預借時填用,另一張為歸墊申請表,則於辦理歸墊時填用,兩張申請表於送回人事室前皆須簽章。

(二)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公保園地釋示四則:

1.被保險人在職期間參加公保繳費屆滿30年,退休後是否得免繳健保之自付部分保險費?

答:否。88 年5 月31 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1 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原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繳付保險費滿三十年或繳付保險費未滿三十年,繼續繳付本保險保險費屆滿三十年之被保險人,在本保險有效期間,其保險費及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全部由各級政府或各私立要保學校負擔……」同法施行細則第27 條規定:「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後新進加保人員,不適用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被保險人已領原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養老給付之年資,亦同。」準此,被保險人於88年5月31日前加保,繼續繳納保險費滿30年者,在保期間始得免繳公保及健保之自付部分保險費;退休後因已非公保被
保險人,故不適用上開得免繳健保費之規定。

2.被保險人之生母如另改嫁,死亡時被保險人得否申請眷屬喪葬津貼?

答:被保險人之生母雖另改嫁,惟其母子關係並不因而喪失,故得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7條規定,以事故發生當月被保險人之保險俸(薪)給為計算標準,請領三個月之眷屬喪葬津貼。

3.被保險人領取眷屬喪葬津貼後因考績晉級追溯辦理保險俸給變更,應如何申請給付差額?

答:被保險人經要保機關辦妥變俸手續後,應再填送現金給付請領書及領取給付收據各乙份(免附證明文件),送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申領眷屬喪葬津貼差額。

4.某甲於97 年1 月15 日奉派執行職務時失蹤,在未確定死亡前,機關雖按在職期間支給全部待遇,惟仍應自其失蹤之日辦理退保手續;嗣後如經宣告死亡,則依退保時之保險俸(薪)給計算,由其受益人請領死亡給付。

答: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34 條規定:「被保險人離職之日或死亡次日,其保險有效期間同時終止,除已領養老給付或死亡給付者由承保機關逕行退保外,要保機關應填具異動名冊,送承保機關辦理退保手續。」及第35條規定「被保險人除服兵役期間應依本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外,如發生依法停職、休職、留職停薪或失蹤之事故時,應比照前條之規定辦理退保,俟其原因消滅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三、失蹤者,得於宣告死亡確定之日起,按退保時之保險俸(薪)給計算,由其受益人請領死亡給付。」準此,某甲失蹤後無論機關有否支給待遇,均應自其失蹤之日辦理退保手續;惟嗣後如經宣告死亡確定,得依退保時之保險俸(薪)給計算,由其受益人請領死亡給付。

 

伍、本校人事異動

異動情形

服務單位

職稱

姓名

到離職日期

備註

新進 資訊管理系 客座教授 陳建州 97.08.01  
新進 動力機械工程系 助理教授 徐烱勛 97.08.01  
新進 機械設計工程系 助理教授 黃自貴 97.08.01  
新進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系 助理教授 蔡忠佑 97.08.01  
新進 生物科技系 副教授 葉怡玲 97.08.01  
新進 休閒遊憩系 助理教授 李彥希 97.08.01  
新進 通識教育中心 助理教授 李瑞麟 97.08.01  
新進 應用外語系 助理教授 李麗鳳 97.08.01  
新進 電子工程系 助理教授 陳柏宏 97.08.01  
新進 電機工程系 副教授 黃國鼎 97.08.01  
新進 財務金融系 助理教授 吳建臺 97.08.01  
新進 電子工程系 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劉育松 97.08.01  
新進 電子工程系 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羅煜聘 97.08.01  
新進 秘書室 約用助理員 蕭芳佳 97.09.01

補王芳翎職缺

新進

文理學院

語言中心

約用助理員 范珮凌 97.09.01  
陞任 總務處營繕組 組長 陳炳宏 97.9.12 遞補原羅偉哲職缺
新進 進修推廣部 約用助理員 許淑茹 97.9.12 補李員婷職缺
新進 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辦事員 張倍綺 97.9.15 自南投市公所人事室調入
新進 學務處軍訓室 約用助理員 林清溪 97.9.15 新增
新進 會計室 原住民臨時雇員 尤慧慧 97.9.15 新增
 新進 研究總中心 約用助理員 簡竹模 97.9.15 三個月短期職務代理

陸、 環保、節能、減碳、樂活

節省電腦電費設定:

電腦在開機狀態可以耗費150瓦到300瓦以上,其實非常耗電
電腦不用的閒置的時間很多,以下設定,可以讓你多多省電。

 首先,進入電腦系統裡的「控制台」
→再進入裡面的
「電源選項」
→進入裡面的
「休眠」,勾選「啟用休眠」
→最後進入
「電源配置」
  將
「關閉監視器的時間」設定成5分鐘,
  將
「關閉硬碟」的時間設定成15分鐘,
  將
「系統待命」的時間設定成10分鐘,
  將
「系統休眠」的時間設定成20分鐘,
  最後按
「套用」「確定」後即大功告成。

電腦閒置20分鐘,自動進入休眠狀態,省電97.5%,平均1月可省下420元電費。

交大顯示科技所學生陳柏廷等人推廣電腦省電,只需簡單設定就能達到良好效果,

一舉打敗28組團隊,獲得「俠客CEO爭霸賽」第1名。

有經常性運算或工作的人倒不用做此設定。
電腦和螢幕只要插著電,就算不開機,也有待機電源,也會耗電
如果不用時,就把插頭拔掉,或是用有開關的延長線來控制電源。
另外家有裝adsl數據機(一台黑色的小機器),很多人是不關的,但如果沒有整天一直上網的話,不用時請拔掉,那一台一年下來的電費是六、七百塊。

柒、生活知識

服用藥物時注意事項:

一、不要以牛奶服用藥物:牛奶含鈣、鐵、磷和蛋白等物質,可能會與某些藥物成分發生作用,而影響藥物吸收及藥效。

二、不要以果汁服用藥物:易破壞藥物的正常吸收和藥效,使藥物提前分解或溶化,而對胃粘膜產生刺激。例如葡萄柚汁與多種藥物(例如抗過敏劑、機能性胃腸障礙治療劑及降血壓藥等)併服會提高藥物的血中濃度及生體可用率,造成藥物過量之情形,進而影響其對疾病之控制,並有潛在發生不良反應之可能。

三、 切勿捏鼻:空氣容易嗆入氣管,可能引起窒息。故老人及幼兒服藥後應輕拍背部,將胃中的空氣拍出。

四、切實依照醫師指示服用,遵守飯前、飯後、飯間或睡前服藥。(飯前指飯前30分鐘服藥、飯後指飯後30—60分鐘服用、飯間指飯後約2—3小時服用、睡前指就寢前或就寢前30—60分鐘服用)

五、服藥時最好配溫開水服用,以免藥物刺激食道。多喝開水不但可以促進藥物的吸收及排泄,且可避免藥物蓄積體內。注意不要以咖啡、茶、果汁、可樂或牛奶迭服藥物,以免減低藥效。

六、服用長效型藥物(例如膜衣錠或持續釋放型膠囊)或其他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之特殊藥品,如有特別指示不可咬破,應切實遵照指示服用,以免影響療效。

七、抗生素粉末泡水成為藥液後(大多為小孩服用),應儘速用完,否則要置於冰箱內(泡水的藥物容易變質),且藥液應於使用前搖勻,以確保藥量正確。

八、服藥後不可飲酒及含酒精性飲料;因酒極易增強藥的副作用。

九、身體器官功能失調請告知醫師,必要時需調整藥物劑量及使用次數,以免藥物在體內蓄積產生毒性。尤其是循環系統及肝、腎功能異常時更需注意。

十、慎選用藥:避免自行購買藥品服用,應經由醫師指示開立藥方。

十一、避免長期用藥:除必須避免長期服用藥物,容易造成對藥物的依賴,並減低抵抗力。

十二、切實遵守服藥時間,例如飯前服藥、飯後、飯間服藥或睡前服用的時間。

十三、若是每四小時或六小時服用的藥物,應遵守時間服用;不能以三餐飯後外加一次睡前服用的方式來服用,以確保藥效,尤其是抗生素的藥物更是如此。

十四、吞下錠是由口腔黏膜吸收,不可咬碎或直接吞服。

十五、藥物由藥瓶取出後,避免倒回瓶中,以防藥物整瓶加速變質及污染。

十六、抗生素粉末泡水成為藥液後,保存時間約1~2週,一般須置於冰箱內儲存。

十七、懸浮性藥液應於使用前搖勻,以期藥量正確。

十八、可飲酒及含酒精性飲料,因酒極易增強藥的副作用。

十九、中藥、西藥不可同時服用,避免造成藥物交互作用,失去原有的療效,甚至加重病情。

二十、感冒糖漿甜甜的,千萬不可牛飲,應該按照規定劑量服藥。並保存於室溫即可。

二十一、        注意藥品的使用期限,並放置小孩不易拿取的地方。注意常備藥,丟掉舊藥,千萬不要不忍丟棄五年以上的舊藥,藥品應該分門別類置於罐內。

二十二、減肥藥品、抗生素必須有醫師的處方箋才能購買。千萬不可擅自至藥局選購,私自服用。

捌、各類活動訊息

一、預定於97年9月29日(一)下午2時正,假行政大樓六樓第一會議室舉辦本校97學年度教師升等說明會,歡迎各位老師及各單位業務承辦人踴躍參加。

二、本校第三期藝術工坊研習課程報名

 

課程名稱

   資

上課時間

研習期間

水彩班

張申溥老師

下午5:30~7:00(一)

9/22-12/8

兒童陶藝班

吳淑芳老師

下午5:30~7:00(

10/1-12/17

彩墨班

高惠芬老師

下午5:30~7:00(

9/25-12/11

成人陶藝班

李明松老師

下午5:30~7:00(

9/26-12/19

兒童美術造型班

黃孟君老師

早上10:00~11:30(六)

9/27-12/13

◎上課時數:共12週,合計18小時。

◎學    費:

學費2500元。兒童美術造型班、陶藝班,需另酌收材料費500元。

(1) 一般學員,每人學費2500元,材料費500元另計。
(2) 校內教職員工5折。(每班名額不超過2位,依優先繳交社費的順序為主)
(3) 本校在校生、教職員工、教職員工眷屬、校友、長青人士65歲以上者、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均8折。

◎收費優惠:優惠部份僅限學費,材料費恕不優惠,須全額繳交。

◎報名辦法:

可至http://ext2.nfu.edu.tw/Download/download07.htm 下載表格,傳真到

05-6330607,開課當日完成報到手續及繳費。

◎報名洽詢專線: 05-6315040 行政助理 陳小姐。

 

 

單位:人事室

姓名:黃瑾瑜

聯絡電話:05-631526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秘書室 版權所有。

任何形式之轉載,請先與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秘書室聯繫。